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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塔县健全离任村(社区)干部生活保障长效机制
日期:2008-11-05 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: 保护视力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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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建立健全离任村(社区)干部生活保障长效机制,激发和调动农村(社区)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,金塔县出台了《享受生活补助离任村(社区)干部管理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离任村(社区)干部工作职责,要求他们要积极发挥余热,踊跃参政议事,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。明确规定要将县财政配发个人的50%作为浮动,每年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奖优罚劣。要求乡镇党委、街道、社区党组织要逐一建立村(社区)干部个人档案,每年要组织身体条件尚好的离任村(社区)干部进行学习培训,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优秀离任村(社区)干部的先进事迹,关心支持他们生产生活问题,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。同时,结合《金塔县现任村(社区)干部养老保险制度》,把离任、现任村(社区)干部一并纳入全县干部管理行列,从根本上解决了村(社区)干部退有所养、老有所为问题,为进一步做好农村(社区)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(王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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